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采用的研究手段及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
一、课题来源,研究目的及意义
2002年10月,我国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项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新农合作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其目标就是要促进参合农民的医疗服务利用、减轻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最终提高参合者的健康水平。随着新农合政策的不断变化,尤其是2009年新医改之后,新农合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但在新农合政策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以及逆向择等问题,使得农村居民对医疗服务的利用并不合理,出现了医疗资源的大量浪费和医疗费用的急剧膨胀的现象。
本毕业论文主要分析新农合在实施过程中在减轻居民医疗负担方面存在的问题,利用中国营养与健康调查(CHNS)数据实证分析我国现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农村居民医疗可负担性的影响,研究新农合实施以来农村居民医疗费用负担的变化,分析新农合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对新农合是否有效降低了我国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进行评估,并结合所查资料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的农村医疗保障主体制度,以占中国人口大多数,在社会阶层中处于弱势的农民为对象,由政府主导,旨在有效地为农民提供医疗服务、提高农民抵御疾病风险的经济能力和健康水平的制度安排,但这项制度在实施之时并不完美,其实施效果如何,是否解决了农民医疗的可负担性还需要更多的实证分析。
本研究分析了新农合在减轻居民医疗负担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完善我国新农合政策,以更好地降低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相关专题文献分析了新农合实施后,农村居民医疗费用的变化,从居民医疗支出研究新农合对居民医疗的可负担性的影响。陈庆锟(2014)通过定量研究方法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农村居民医疗负担的影响,得出的结论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显著提升了农村居民的实际报销比例,缓解了高额医疗支出发生,但对农村居民医疗费用及占比影响有限;低收入参合农村居民高额医疗支出风险仍然较大,认为应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深度; 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 给予低收入农村居民政策倾斜。郑娟(2015)指出门诊补偿比的变化使低收入人群的自付费用和自付费用占比增加了,居民的门诊自付费用负担加重了,新农合政策变化在增加了居民特别是低收入人群的门诊自付费用负担的同时,也对住院自付费用负担没有显著影响。徐珊珊(2013)指出实施新农合后,患者对自身的医疗消费行为约束不足,再加上卫生服务提供者对患者的诱导性消费,最终导致了患者疾病经济负担的加重和医疗资源的浪费。
在对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方面,尽管不同的文献有观点不尽相同,但是分析的角度多是从农村居民医疗费用自付比率,门诊费用与住院费用比较,新农合补偿机制这几个方面出发。
在如何提高农村居民医疗可负担性,适当降低医疗费用方面,谢慧玲(2010)认为改革对供方的支付制度对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能够产生良好的效果,要增加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提供能力,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财政投入和扶持力度,并形成一个长教的投入机制列入政府预算。伍凤兰提议要引导医疗卫生资源向农村配置,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化药品市场改革,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规范政府财政投入机制。陈醉(2015)提出了完善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政策建议。第一,调整新农合的医疗费用补偿方案,在大病统筹的基础上,加大对小病医疗的补偿力度。第二,应当合理调整新农合的统筹机制和统筹层面,完善管理体制,减少保障限制中的程序因素,扩大新农合在农村人群中的受益面。第三,从外部因素上看,还应当降低医疗成本。
综上所述,有关新农合对农村居民医疗可负担性的影响的文献数量虽不多,但是对问题的分析均较为详细,有着非常强的实用性和指导性。但是其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比如数据收集范围较小,样本数据不足以得到一个很有说服力的结论;对问题产生的原因的分析同质化较为严重,缺乏较为深入的探讨。本论文会在对现有文献充分理解并吸收的基础之上,更为详细地分析新农合对农村居民医疗可负担性的影响,力争较现有的文献取得一些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