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改革现状及效果研究文献综述

 2023-02-12 20:29:21

1 立题依据 1.1 选题背景2012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文件,正式拉开了县级公立医院药价改革的序幕。

通过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等措施,以达到提高群众获得基本药物的可及性、促进社会公平, 改变以药养医不合理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降低医药费用、减轻病人负担等目的。

[1]其中,取消加价的药品零差率政策,是新医改探索医药分家、化解药价贵的一种积极尝试。

但在试点城市地区推行的零差率政策,在真实降低患者药价的同时,也暴露出种种问题,如政策吸引社区居民就诊效果上并不明显;为实行零差率投入补贴数额庞大考验政府财力等。

虽然,此项政策的实行引起不少专家学者对其效果进行研究评估,但是现在却没有系统的效果评估的文章。

因此,本文拟通过现有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政策的相关研究进行综述,进而对这项政策对相关各方的影响作出系统性评估,为相关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1.2.1国内研究现状1.2.1.1四川省为响应国家号召,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四川省出台实施意见,宣布在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降低检查、治疗费用。

研究以四川省为例,深入分析县级医疗机构实施药品零差率政策后对药品加成率等评价指标产生的影响,为进一步制定科学的改革政策,深入推进县级医疗机构综合改革提供实证参考。

结果发现:实施药品零差率政策后,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率大幅度下降; 次均住院药品费用及其构成下降, 门诊次均费用和门诊次均药品费用绝大多数医院有所上升,门诊处方用略药品费有增加医生用药行为仍然逐利,处方中自费用药的构成比上升,而基本药物构成比下降。

[2] 虽然零差率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并未完全达到政策实施的目标,医生的逐利行为仍然让门诊药品费用高居不下。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 10元 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立即支付

发小红书推广免费获取该资料资格。点击链接进入获取推广文案即可: Ai一键组稿 | 降AI率 | 降重复率 | 论文一键排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