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采用的研究手段及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
研究背景:
二次议价,顾名思义是指再一次砍价,是指医疗机构在省级药物招标结果的基础上,对中标药品进入医院采购之列时,进行再一次杀价,普遍认为是要将暗扣变明扣。
1999年,笔者国开始对公立医疗机构对药品进行集中招标采购,此后经过几年试点后全面推开。2010年,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按照合同购销药品,不得进行二次议价,严格对药品采购发票进行审核,防止标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药品。
然而在2013年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提出,可探索由公立医院管理部门代表辖区内所有公立医院在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的基础上,进行成交确认,实现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最大限度降低药品价格。医药行业分析人士认为,陈竺此番表态正是二次议价将被放开的信号。而在2013年3月4日举办的第五届声音.责任的全国医药界的两会上,医药界知名人士更是集体抨击二次议价,建议政府谨慎启动二次议价试点。
选题依据:
对于二次议价,为何政府和医药企业会有如此大的分歧呢?
支持的逻辑:一,还给医院自主采购的议价权之后能将隐藏在暗处的暗扣变明扣。给医药产业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表现为药价的理性,不再虚高。目前药价虚高的主要原因在于药价加成管制下的公立医院的行政垄断和制药企业的多、小、散和乱。二,国家为了降低药价而采取的药品顺价加成管制也为高价药提供了土壤。如果药品的采购价格低,必然会有损医院利益,提高了采购价反而提升医生的利益。三,那些以牺牲药品质量中标的廉价药将失去市场,因为这类产品已经没有了议价的空间。同时那些非学术的灰色链条将被斩断。
反对的逻辑:一,放开二次议价后,院长权利大,由谁、怎么监督这样的掌权者难以考量。二,医院可能会要求各种暗中分成。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议价标准,可能会带来更多的利益寻租空间。使医药市场更加混乱三、在各种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不确定的情况下,药品价格主管部门获知真实成本后,会不会以行政手段降低药价,损害企业利益。
二种观点在博弈,而二次议价最关键的假设前提在于,医院有自主议价的积极性,通过自主议价来降低药价。本文重点探究的是实施二次议价对企业和药价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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