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
文 献 综 述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各国发展更为紧密,国际贸易也更为频繁,这同时带来了知识产权案件,特别是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增多。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点是各国所普遍承认的知识产权的重要特征之一。
依据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产生的知识产权仅在其本国或地区范围内有效,并接受该特定国家法院的专属管辖。
从而我国法院也不可避免的需要处理大亮涉外知识产权案件。
虽然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专门规定了此类纠纷法律适用的规则,但审判实践中,具体应该如何适用法律和处理矛盾仍存在一定问题。
本课题研究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并对案件的类别、原因、法律适用等进行分析,从而综合探究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法律实践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方法。
一、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1、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从C.马里扬尼切夫(1996)的角度看,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形成于上个世纪最后25年.这一制度的基本原则至今未发生重大变化,这一观点也是现今大多数学者的观点。
马里扬尼切夫(1996)以及张宏羽(2021)等学者的期刊文献中都反映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建立的法律保护制度是通过大量多边和双边协定体现出来的,只是在论述的详尽上有所不同。
目前有三个国际组织直接参与制订和维护与知识产权及其使用和保护有关的法规和其他规章、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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