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的背景下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中的问题研究文献综述

 2023-05-21 18:54:57

文献综述

在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日益发展的时代,知识产权在增强国家的国际竞争力方面尤为重要,各国都比以往更加重视知识产权在国家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中占据的核心地位和起到的关键作用,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进行着不见硝烟的科技战。

商业秘密专有权就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现代社会,对于企业而言,能够给权利人带来丰富的经济利益和优越的竞争优势的商业秘密是企业能否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的杀手锏,一旦企业赖以生存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被他人利用,必然会给企业造成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因此,企业愈加重视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由此带来的便是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数量与日俱增。

而随着商业秘密侵权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案件审理中暴露出来的、需要讨论的问题也亟待解决。

一. 前言1.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也被称为智力成果权、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是指权利人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具有客体非物质性、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等特点,具体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2.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相比起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典型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由于其特殊的秘密性、保密性、价值性等特征,无论是在理论研究上还是在社会实践中都存在着许多与典型的知识产权不尽相同的难点。

二. 商业秘密保护现状商业秘密在日常生活中通常以祖传秘方独门绝技家传绝学等形式存在,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逐渐意识到商业秘密对于企业、乃至于对于经济的重要性,不断挖掘商业秘密的实用价值,探讨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1. 国内外法律保护现状(1) 国外在国际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三十九条就明文规定了对未披露信息(即商业秘密)的保护;美国联邦刑事法律特别规定了对经济间谍犯罪行为的处罚,2016年通过的《商业秘密保护法》丰富了商业秘密保护的救济途径,完善了禁令救济和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设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德国并不过分依赖专利,而是通过商业秘密来补充专利,形成了专利与商业秘密保护同步发展的局面,并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规定相应的刑事处罚来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2) 国内在我国,经过几十年的完善与发展,目前国内已经建立了从法律到司法解释、从民法到刑法的较为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 10元 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立即支付

发小红书推广免费获取该资料资格。点击链接进入获取推广文案即可: Ai一键组稿 | 降AI率 | 降重复率 | 论文一键排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