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政府债务形成的制度演进及其后果文献综述

 2023-08-25 18:30:58
  1. 文献综述(或调研报告):

根据文献资料对地方政府债务的介绍,对于地方债的关注早已开始,古典经济学家李嘉图早就提出过等价定理,他认为政府发行公债和征税对人们的经济选择都是相同的。不过对地方政府债务正式的研究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地方政府作为主导国家经济发展的参与者之一,一方面需要带动地区的局部发展,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又要负责提供居民公共物品的支出。由于发达国家有着自己完善成熟的市政债券市场,地方债务融资非常普遍,因此经济学家可以利用公开的数据、资料研究发行地方债的原因、利弊。而关于中国地方债的研究由于缺乏大量的公开数据支撑,大多集中于定性研究。此外,虽然西方在地方政府债务的问题已有成熟的体系和方案,但是考虑到中国特殊的制度、环境,很难完全照搬西方的成功经验。

3.1 地方政府债务的形成原因

3.1.1 国外研究成果

早期的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的形成理论由Richard Abel Musgrave和Oates提出,即财政传统联邦理论,其认为在一定条件下,当需要筹集资金来建设专门的地方项目时,地方政府通过债务融资来解决赤字问题会更有效率,这为地方政府举债的行为提供了理论支持。在此基础上,诸多学者用模型、数据对此进行支持和完善。Sharp(1986)提出政府债券是一种风险更低、更加稳定的金融产品。Green(1993)研究经济危机时发现,政府通过举债的方法能有效缓解因税收不足而导致财政缺口的经济危机(这一研究一定程度上验证了李嘉图的等价定理)。Mikesell(2002)则认为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的根源在于财政赤字。Bordignon(2001)还从中央与地方信息不对称的角度提出反政府增加公共支出预算的动机。而地方政府的过度举债问题同样得到了重视。Bordignon,Manasse和Tabellini(2001)提出了预算软约束问题:从事后的角度来看,为了整体效率最大化,若地方政府陷入财政困境,上级政府必然出手援助,这也是地方政府过度举债的直接原因。Nobue Akai和Motohiro Sato(2009)利用动态模型进一步论证了这一观点,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具有外部性,其他地区的居民也能从中获益。Goodspeed(2002)还从中央政府想获得更多选票的角度讨论了预算软约束存在的必然性。Cai和Treisman(2004)则提出同级的各个地方政府之间相互竞争,使得支出增加,税收减少,从而导致了过度举债。总之,关于地方政府的债务形成到过度举债的过程,国际上已有大量的研究成果。

3.1.2 我国政府债务的形成原因

由于中国制度的不同以及地方债的发行制度未得到完善,对中国的研究多数集中在中国财政体制、地方政府治理结构以及相关约束机制不完备等方面。贾康、白景明(2002)认为财政体制存在缺陷是我国地方债务发行混乱的主要原因。1994年中国进行了分税制改革,城市发展的财权和事权分散了(WorldBank,2009),财权重心上移、事权下压,地方政府受到极大的支出压力,不得不通过负债渡过难关。杨灿明、鲁元平(2015)也指出分税制改革之后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严重不匹配,地方政府需要通过举债弥补财政缺口。邱栎桦和伏润民(2015)也通过对中国D县的面板数据分析验证了分税制改革的影响。张旭昆和李晓红(2016)选取2009至2014年的所有地方债数据,证明了中国的政治分权与西方分权有区别,且与政府融资有内部联系。郑颖昊(2015)还提出中央政府为应对2008年金融危机发布的财政刺激计划(4万亿人民币),从而加剧了财政缺口。管清友和李奇霖(2015)也认为2008年地方政府通过地方融资平台投资基建,在保持基础建设投资高速增长的同时背负了大量的隐性债务。此外,赵丽江、胡舒扬(2018)还提出政府债务是政府与国民之间的黏合剂的观点,而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产生并扩张的根本原因在于经济、政治体制的改革,直接原因则是公共服务制度的变迁。

在政府治理结构方面,姜文彬和尚长风(2006)将中央和地方政府类比成委托人和代理人,从委托代理角度提出代理人的成本高于委托人给予的报酬。万莎(2010)认为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府不可避免会产生预算软约束,因此更容易产生债务大规模扩张,也会导致更大的信用风险。类承曜(2011)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提出政府治理的不完善使地方政府过度追求经济增长的目标,主导的投资拉动型经济方针必然会带来大规模举债。Lewis(2013)的观点与之类似,他认为地方政府债务的激增很大程度上归因于城市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杨飞虎和李冀恺(2015)从博弈论的角度构建模型,他认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最佳决策是地方举债而中央对此行为不去监督。地方政府治理的另一层面研究有关于政府官员的晋升机制。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官员的晋升与地区GDP增幅相挂钩,因此各级官员开展不同级别的政区竞争(周黎安,2007)。之后很多研究人员通过数据分析、实证检验证明了这一观点,如罗党论和佘国满(2015)从中国地级市层面检验了官员晋升与地区经济增速的正向关系。杨灿明和鲁元平(2013)提出,官员通过促进地区的经济发展从而赢得与同级的竞争,获得晋升,这是他们大规模举债的动机。王俊(2015)还认为其中蕴含一种机会主义思想,因为官员任期较短,调动频繁,所以他们很容易去利用未来的财政能力来获得当下的经济增长。此外,郑威、陆远和权李晓龙(2017)利用2005-2013年我国省级城投债面板数据,验证了中国地方政府竞争与地方债务规模存在全域范围的正的空间自相关性。

在约束机制方面,我国虽然出台有《预算法》来约束地方债的发行,但是事实上地方政府设立地方融资平台、发行城投债等方式提供资金,尤其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Azuma和Kurihara,2011)。罗荣华和刘劲劲(2016)通过实证检验验证了市场认为无担保城投债的背后存在政府的隐形担保。基于2007至2012年上市公司债务数据,韩鹏飞和胡奕明(2015)同样也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隐性担保”可以显著扩大城投债融资规模的结论。张莉和年永威和刘京军(2018)还通过实证检验,证明了土地财政对融资具有放大效应,因此促进城投债的发行。赵燕菁和宋涛(2019)详细分析了土地金融和土地财政,强调了政府对此的依赖。由此,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可以有效规避《预算法》的约束。此外,类承曜(2011)还从债权人的角度,提出问责制度的缺失导致银行无法对政府举债进行约束,而不是代议制的体制使民众也无法对政府产生有效约束。李升和王冬(2016)通过对地方债改革历程的研究也认为我国地方债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着许多不规范的做法。李一花、张芳洁和亓艳萍(2017)从地方财政能力分析的视角,提出缓解现状必须建立可靠的偿债机制和制度法律约束。

3.2 地方政府举债的后果

关于政府债务的带来的后果主流经济学家一直存在分歧。凯恩斯(1936)提出的财政支出乘数模型认为政府债务作为财政收入的手段之一,可以大幅推动经济增长。与之相对的戴德蒙(1965)等人则认为政府债务会占有私人投资的空间,产生“挤出效应”,从而阻遏经济发展。此外还有巴罗(1974)曾提出“债务中性”理论。而具体到地方政府债务的影响,也大致分为三类。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 10元 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立即支付

发小红书推广免费获取该资料资格。点击链接进入获取推广文案即可: Ai一键组稿 | 降AI率 | 降重复率 | 论文一键排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