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因素对3—6岁流动儿童创造力发展影响的研究文献综述

 2023-09-26 14:30:53

文献综述

(一)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随父母进入城市学习和生活的流动儿童也越来越多。但由于初入城市不适应、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等原因,流动儿童的发展相对于城市儿童来说较为缓慢,他们面临着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的巨大变化。流动儿童基数大、增长快,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庞大群体,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注也越来越多。

同时,学前教育相关法规、政策体现出要重视培养幼儿创造力的精神。2001年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强调:幼儿园要创设有利于幼儿创造力发展的环境,在科学领域要“为幼儿的探索活动创设宽松环境,让每个幼儿都有机会参与尝试,适时鼓励他们大胆提问、发表不同意见、学会尊重别人的观点和经验”;在艺术领域要“给幼儿自由表现机会,鼓励幼儿用不同艺术形式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情感、理解和想象,尊重每个幼儿的想象和创造。”

幼儿正处在创新心理的觉醒时期,对一切事物都充满着渴望和憧憬,是培养儿童创造精神和创造力的良好时机。特别是3-6岁的幼儿,他们好奇、好问,不受传统习惯束缚,敢想、敢说、敢为,这些都为他们的创造精神奠定了心理基础。同时这一时期也是创新思维活跃阶段的起跑线,因此培养幼儿创造性思维能力,对他们的一生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们有必要去关注、尊重幼儿的创新意识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这是社会发展的要求,是新世纪对人才的要求。

而幼儿园正是对幼儿创造力造成影响的一个重要因素,包括幼儿园的办园理念、幼儿园的师资质量、幼儿园的管理模式等多个方面(张先敏,2016)。

但遗憾的是,有关“幼儿园与3-6岁流动儿童创造力关系”的文献资料十分有限,缺乏系统的研究,笔者梳理的具体文献内容详见下文的研究综述。由此可见,我国3-6岁流动儿童这一群体的创造力发展尚未得到足够的关注,需要予以重视。

(二)核心概念的界定

1.3-6岁流动儿童

从查阅到的文献来看,目前还没有对“流动儿童”有统一的定论。倪士光、李虹(2014)认为,流动儿童是指跟随父母从农村进入城市生活并接受半年以上义务教育的青少年。王中会、徐玮沁、蔺秀云(2014),把流动儿童定义为, 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离开户籍所在地, 或没有现居住地户籍的6-16岁的处于中、小学的学龄期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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